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何晓灵) 6月27日,记者从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助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市工商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推进“个转企”工作开展。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个转企”是指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登记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从事科技创新型、连锁经营型、规模生产型经营的;或有自主品牌、有一定成长性的,以及其他有转型升级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转型升级。
为了让个体户能最大限度保留原有品牌,“个转企”过程中,在不重名和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前提下,转型升级的企业可延续使用原个体户的字号,即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升级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允许使用原名称;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的,允许沿用原名称中“字号+行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为推进该项工作开展,梧州市工商部门将开通“个转企”绿色通道,实行无障碍准入登记程序。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不变的,转企后企业的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