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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检察院对一宗法院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债权人四年后讨回欠款
2017-06-28 16:45   西江都市报   彭颖香 李茵

    西江都市报讯 “太感谢检察官同志了,这个案子我跑了几年都没拿到钱,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后,不出一个月案子就解决了。”6月26日上午,苍梧县检察院接待大厅里,申请人黄某一展愁容,满怀感激地向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承办检察官道谢。

    据悉,被告人刘某多次在原告人黄某处购买货物,后经结算,刘某立下欠条承诺一次性还清,并约定逾期利息。逾期后,黄某多次向刘某追收欠款未果,遂诉至苍梧县法院,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确认了刘某欠黄某的款项。调解书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2013年12月,黄某向苍梧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未果。

    今年5月,黄某向苍梧县检察院申请开展执行活动检察监督。苍梧检察院的承办人了解案情后迅速组织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苍梧县法院恢复对该案件的执行。苍梧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立即开展执行工作。最终,黄某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即时履行和解协议。历时四年多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裁判文书的权威性,黄某也拿到了所有的欠款,了却了一桩困扰其已久的心事。

    (彭颖香 李茵)

编辑:黄东莹 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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