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拖欠大半年租金,还将租赁来的商铺锁上门不腾退,人也不知所踪。面对这样的“老赖”,万秀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强占的商铺进行强制腾迁。
5月25日上午9时,万秀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带领执行局干警、法警等执行人员来到万秀区上三云路的一处一楼商铺前。虽然执行法官在腾迁前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张贴腾迁通知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林某清到场,但始终未见其出现。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指挥专业开锁人员对商铺进行强制开锁。被强占了大半年的商铺打开了大门,申请执行人陈某强终于收回了自己的商铺。
随后,法院执行人员对商铺内的物品进行仔细清点和记录,由于林某清始终未露面,商铺内物品暂由陈某强进行保管。整个强制腾迁过程,都由执行人员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并由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原告人陈某强与被告人林某清的合同纠纷还要从2016年说起。当年6月6日,陈某强与林某清签订《铺位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陈某强将其位于梧州市上三云路的一处商铺租赁给林某清,租赁期限从2016年6月9日至2016年12月8日止,租金为每月600元。合同签订后,林某清仅向陈某强交付了1个月的房租后便不再支付租金,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陈某强遂将林某清起诉至万秀区法院。
2016年11月16日,万秀区法院判决双方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林某清将其租赁的商铺交还给陈某强,并支付3000元租金。然而,林某清并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今年3月10日,陈某强向梧州市万秀区法院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法官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清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林某清一直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局法官决定采取强制腾迁措施。(梁颖 陆柄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