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万楠)6月30日,记者从苍梧县林业局了解到,继6月10日苍梧县石桥镇培中村发现大蟒蛇后,6月26日有村民在石桥镇奇冲村东安江边,捕获一条9公斤重的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缅甸蟒。目前,该条蟒蛇已移送至梧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据奇冲村村民梁海群介绍,6月26日晚10点左右,他在亲戚家吃饭后回家,途中他在奇冲村东安江上正准备撑船离开时,在江边发现了大蟒蛇,顿时被吓了一跳。待他定下心后便壮起胆子,拿起船上的渔网将蟒蛇捞起。“这条蟒蛇足足有9公斤重。”梁海群说,他将捉到的蟒蛇带回家后,马上就打电话报了警。
6月26日,苍梧县石桥镇奇冲村村民在东安江江边捕获一条重达9公斤的蟒蛇。 通讯员 万楠 摄
当天晚上,接到报警的苍梧县江北派出所立即安排人员前往了解情况。苍梧县森林公安局也于6月27日来到梁海群家中将其捕获的蟒蛇带走。经初步核对,该蟒蛇疑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缅甸蟒。工作人员对该蟒蛇做了初步救护处理后,已立即将其移送到了梧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目前,该条蟒蛇状况良好,暂由梧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专业人员养护。
无独有偶,另一名培中村村民在不久前也曾发现蟒蛇踪迹。6月10日下午,石桥镇培中村村民魏先生到山上放羊,在九龙山双平顶地段突然发现一条长约4米的大蟒蛇正在吞食山羊。警方接报赶到现场时,蟒蛇已不见踪影。
“这次村民捕获的蟒蛇与6月10日另一名村民在培中村发现的蟒蛇极为相似,疑为同一物种,但此次捕获的蟒蛇比上回村民发现的蟒蛇要小一些。”苍梧县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股副股长黄康表示,夏季气温较高,且近期当地雨水较多,是蛇类活动较为频繁的时期,村民在山林走动要多加注意。同时,蟒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刑法》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村民发现蟒蛇后一定要及时报警或联系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处理,不应私自抓捕蟒蛇,以免因处理不当令人身受到伤害。
据了解,缅甸蟒又叫南蛇、琴蛇,是蛇亚目蟒科蟒属亚洲岩蟒的亚种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巨型的六种蛇类之一,成年时可达到六至七米,体重可达到九十公斤,具有攻击性。该物种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多见于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海南、贵州、湖南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