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今年7月1日起,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规《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实施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加快起步工作,为《条例》实施开好局。
在《条例》正式实施前两个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七次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知晓度。在5月份制订《条例》宣传方案后,市政府组织市政园林、住建等部门及各城区作出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和培训。随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城区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咨询活动。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际,各职能部门在市法治文化公园、鸳江丽港广场、龙圩世纪广场等地设置30个宣传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实《条例》实施前期工作。其中,新兴一、二、三路实施改造提升,完善道路设施,进一步改善了交通环境和秩序;大东市场、万寿宫市场、大塘市场、西环市场相继实施综合治理,目前基本做到入市(室)经营,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目前,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已规划年内在市区新建改建36座公厕,并采取引入社会资金方式,增加、更新4500个垃圾桶等,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管理提供设施保障。(唐坚 吴文继 肖则理 高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