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雨燕 实习生 韦雪献)即使法院下了判决书,“老赖”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样的“执行难”问题不时发生,已经影响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为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提升社会诚信,7月17日下午,龙圩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强化对“老赖”的震慑和限制。
据悉,自开展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龙圩区法院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上,共发布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297个,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法人)505个,在微信公众号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期共82人,发布2期执行悬赏公告,涉及被执行人18人。迫于惩戒压力,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6人,执行到位金额达30.2万元。
为了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龙圩区法院创新工作措施,向债务人及社会公众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将执行“百日清案”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公告中提及,自7月17日起,龙圩区法院将依法采取更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以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例如,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之义务,将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凡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之义务,或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一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把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必要时还将在媒体或其他工作单位、居住地曝光;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党员的,法院将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