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吴艳虹 实习生 黄冬雪 余梦)近日,网友“事必有因”在梧州零距离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称,原梧州地委大院的工地内,工人在早上6时前开工,搬运金属建材过程中产生较大撞击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工人清晨施工影响居民休息
7月19日,记者来到原梧州地委大院了解相关情况。在大院里8号楼正门对出施工现场,记者看到工地被蓝色铁皮围挡,现场还筑起了防护栏。工地周边有大院里6号、7号、8号居民楼,居民楼与工地相距较近。工地内传出电钻声、敲击声、钢材碰撞声,不时还传来刺耳的切割声。
网友“事必有因”表示,7月17日早上,原地委大院的工地内,工人于5时23分开始施工,搬运金属建材时发出很大的声音,影响居民休息,也导致睡眠质量差的老人难以再次入睡。
记者采访了多名居住在施工工地周围的居民,他们都表示,早上6时多就看到有施工人员开始工作了。居民罗女士说,施工单位一般从早上6时多开始工作,于下午6时左右收工,偶尔会提前开工。不过,她没有发现早上5时多施工的现象。“对于不习惯早起的人来说,工人清晨施工确实造成一些影响,如切割金属的声音,很刺耳”。
更改施工时间会提前告知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施工工地附近的贺州市驻梧州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了解情况。该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黄先生表示,工地的施工时间一般为早上6时多至中午11时多、下午2时多至6时。后勤服务中心安排了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工地的施工时间,以免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长时间以来的观察,工地工人是按照规定的施工时间工作的,属于文明施工。有时是因为浇筑混凝土用时较长,施工单位才偶尔提早了开工时间。”黄先生说。
在施工工地附近,记者看到墙上贴着一张《梧州市建筑工程午间和夜间施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施工单位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开始午间(夜间)施工前应提前两日张贴公告告示附近居民。另外还有一张《梧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公告》写着:经梧州市环保局2017年7月12日出具的证明,因连续施工工艺需要,施工单位于2017年7月12日12时至14时30分、22时至24时进行连续施工作业。对此,黄先生表示,每逢需要提前或延迟施工时间,施工单位都会贴出告示提前告知居民,并不会随意更改时间。
工地值班室工作人员吴先生告诉记者,施工单位是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的,正常的施工时间为早上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运送施工材料的工程车进入市区的时间也有限制,早上6时30分,工程车要把钢材、矿材等运送到工地内,“过了规定的时限,这些车就不能进出市区了”。工人在搬运材料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声。目前这些钢材、矿材等施工材料已经运输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