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瘾君子杜某为了吸食毒品,竟帮人运毒1250克,最终难逃法网。近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杜某批准逮捕。
4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杜某为了交易毒品,以800元的价格雇请犯罪嫌疑人黎某驾驶一辆黄色小轿车,从桂林市平乐县的家中出发前往藤县太平镇安富村。当日,犯罪嫌疑人杜某到达目的地并完成毒品交易后,搭乘黎某驾驶的小车返回平乐县,途经蒙山县西河镇水秀村时,被蒙山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民警当场对黎某驾驶的出租车进行搜查,发现杜某放在副驾驶坐椅的脚踏板位置的黑色挎包内,藏有一包毒品海洛因疑似物和一包毒品冰毒疑似物。经称重,两包物品的净重分别为250.02克、999.37克;经鉴定,被依法查获的毒品海洛因疑似物含有海洛因成分,毒品冰毒疑似物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两种毒品的含量分别为38.6%和60.2%。
犯罪嫌疑人杜某利用交通工具运输毒品,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运输毒品罪,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将犯罪嫌疑人杜某逮捕。
(蒋强 杨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