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陆宏敏 马丽霞) 日前,记者从梧州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梧州市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5件,涉及的问题包括商家对产品进行夸大功效的描述、在网页上对赠品表述不清晰误导消费者等。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进行网络购物时,应保留整个过程的电子数据,尤其是成交页面、付款页面,同时要求商家在寄出商品时一并寄送相关小票、保修单、发票等。
据悉,15件网络购物投诉中,对产品进行夸大功效的描述、涉嫌虚假宣传的7件,产品质量有问题的2件,在网页上对赠品表述不清晰误导消费者的2件,虚构产品成分的1件,使用绝对化用语1件,服务收费纠纷1件,违反其他广告规定1件。
今年5月11日,市民杨先生在天猫商城网购时,就碰到了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他在该商城某内衣旗舰店购买了内裤,当时网购页面上的标题以及图片,都明确表明该商品为盒装4条12元,并且赠送10元无门槛优惠券。然而杨先生收货时发现,盒子里面只有一条内裤,咨询商家后商家称“一条装12元”。杨先生认为,商家涉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
而市民李先生在网购时也遇到了商家夸大其词的宣传。今年5月28日,李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称他在淘宝网某店铺购买了一款蛤蚧类药材酒。后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得知自己购买的产品作为普通食品并不具有商家宣传的保健功能。此外,商家在宣传该商品时使用“最佳”等用语,李先生也认为这种行为属《广告法》禁止用语。
梧州市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网络购物投诉的数量逐渐增多。但总体而言,网络购物投诉主要集中的问题多为在产品描述中夸大产品功效,在网页上对赠品表述不清晰,以及网购产品质量有缺陷等。因此,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注意索要发票并保存,同时保存交易中使用过的单据,如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等。与商家通过QQ、微信、阿里旺旺等聊天工具进行的交易聊天记录、电商网站的交易记录、交易产品包装等也应该注意保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