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苏云燕 通讯员 吴柳琴)8月7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被征地农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已发放完毕,共发放补贴约2780.3万元,发放人数7168人。
据介绍,被征地农民是指2008年3月自治区相关文件颁布实施后,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梧州市户籍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我市已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其中,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缴费时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并按缴费总额的40%给予补贴;已就业的被征地农民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经核实后政府予以补贴;参保人员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部分,政府不予补贴。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我市2016年度被征地农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已发放完毕,相关人员应及时查看补贴到账情况,如补贴未到账可致电话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6029061)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