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李玉莹)近日,长洲区福元小食店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餐饮“身份证”。这是长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首张小餐饮登记证,也是梧州市发放的首张小餐饮登记证,标志着本市对小餐饮行业的管理步入法治化的新轨道。
2017年7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三小”食品正式纳入监管范围。《条例》明确规定,小餐饮经营户应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小餐饮登记证。
据了解,申领小餐饮登记证需向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药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包括申请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提交材料后,食品药监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进入现场检查。符合小餐饮经营条件的,才会核发小餐饮登记证。小餐饮经营户获得小餐饮登记证后,属地食品药监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其登记以及备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餐饮经营户,食品药监部门将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食品药监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小餐饮经营者尽快申办小餐饮登记证,规范生产经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经引导督促仍未进行行政登记的小餐饮经营户,相关部门将会依法取缔。据统计,截至8月7日,万秀、长洲、龙圩三城区已受理小餐饮登记申请75家,其中,完成登记审批的有27家,已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有2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