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见习记者 莫丹磊)日前,有市民致电本报称,西堤一路6号2单元居民楼存在私自扩建房屋现象,有住户占用居民楼的公共天井,影响了其他住户的日常生活。
住户违建引发其他问题
报料人陈女士是西堤一路6号2单元居民楼501房的住户。她告诉记者,相邻502房的业主梁先生从2015年6月开始在房屋外左右两侧分别搭建了两间房屋,占用了公共天井部分位置。该楼层部分住户厨房的通风采光因此大受影响。
8月2日,记者到该居民楼走访。在陈女士家中厨房,记者打开厨房的窗户可以看到,对面1米左右的地方便是502房住户私自搭建的水泥墙,陈女士家的厨房外墙左侧正对502房住户的厨房通风口,陈女士家的厨房内墙和外墙上都有被油烟熏黑的痕迹。记者随后来到三楼天井观察发现,只有三楼至五楼厨房的外墙上有较为明显的被油烟熏黑的痕迹。
“只要一打开厨房的窗户,旁边住户的油烟就会飘进来。如果不打开厨房的窗户,只能靠排气扇排走油烟。现在我们只能选择关着厨房的窗户。”陈女士说。
楼下403房住户梁婆婆表示,厨房油烟问题困扰她已久,“有时候,油烟味闻多了就开始咳嗽,咳个不停”。现在她干脆把做饭的地点移到了客厅的窗台旁。
陈女士表示,她从2015年起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上述情况,并于2016年5月18日收到了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出的《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五日内无条件拆除违法建筑物。但时隔一年多,该违法建筑物仍然没有被拆除。
违法建筑物迟迟未拆除
8月2日,记者采访了万秀区建设局打非办的工作人员。据该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须由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牵头协调,由万秀区建设局打非办进行拆除工作。由于该处罚决定书是由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出的,因此建议记者向现在拥有违章建筑处罚权的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了解情况。
8月3日,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执法监督科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受访时表示,该处罚决定书是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违章建筑处罚权移交前作出的,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会重复作出处罚决定,建议向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情况。
8月9日,记者从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监管科获悉,该处罚决定书已于2016年获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该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逾期不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的规定,建议由违法建筑所在地的万秀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8月10日,记者随同陈女士来到万秀区建设局了解情况。万秀区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林先生表示,该案的处罚文件齐全,至于为何迟迟未能进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需向有关部门了解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