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苏云燕)8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及各城区政府组成联合执法队,集中开展市区饮用水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督促业主履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规定,并现场调查取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码头停止装卸作业,并限期整改。

8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集中开展市区饮用水取水口保护区范围内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图为联合执法队在位于龙圩区龙圩镇四合村的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码头检查。苏云燕 摄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五个,分别为龙圩区龙圩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北山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富民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塘源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保护区均划定有一、二级保护区,各级环保部门及当地政府已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立了相应的标识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联合执法队陆续进行了宣传动员,计划通过开展综合整治,逐步关闭、清理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港口码头,清理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此外,联合执法队将持续对禁止采砂和砂石堆放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实施严格监管,从严监督管理船舶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靠泊和装卸作业,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批后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全方位开展保护区工业企业环境执法检查,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