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立法听证规则》《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办法》日前正式实施,着眼于提高立法质量,建立了立法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
今年年初,市人大法工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借鉴外地省市人大常委会听证、立法规划(计划)编制等经验,起草了《立法听证规则》《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办法》两个草案初稿,经过征求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以及市法制办等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两个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立法听证规则》共分四章四十条,明确了立法听证、立法机构、听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等概念,确立了听证会发起和程序、流程等规范。《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内容有立法规划(计划)的论证、实施和监督等。(唐坚 吴文继 肖则理 谭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