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李玉莹 通讯员 莫蔚) 9月14日,记者从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按照《梧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2017年至2020年,本市将分病种、分批次对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实施大病集中专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
根据方案,2017年,梧州市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国家规定的9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和白内障的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同步开展其他病种救治工作;2018年底,基本完成9种国家规定的大病和白内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任务,集中救治覆盖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基本完成核实核准患有各种致贫大病农村贫困人口的集中救治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应治尽治”。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需组织乡镇卫生院发动乡村医生、计生专干,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有利条件,加强与贫困患者的联系,收集贫困患者的健康信息。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核实核准患者信息建立救治台账。
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证质量和安全、方便患者的原则,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定点医院由自治区确定,其余病种定点医院按就近便民的原则在梧州市(三县一市)范围内设置。对已核准的大病患者,签约医生或医生团队负责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
为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定点医院将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定点医院还将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合理选择诊疗方式,明确入出院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各病种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紧密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并给予适当的优惠与补贴,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具体来说,农村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需占药品总费用95%。
定点医院还将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