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吴柳琴)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市2017年年底将老农保遗留问题予以解决。排查结果显示,梧州全市老农保累计参保人数为156706人。为此,梧州市社保局提醒全市老农保参保人员,应在今年年底前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保或衔接手续。
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4年广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由民政部门开展的老农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决策进一步明确了老农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衔接问题,实现了老农保制度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但从全区情况看,部分地区仍存在老农保底数不清、衔接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为此,自治区人社厅办公室于日前出台《关于开展督办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将老农保遗留问题全部予以解决,实现年底清零目标。
为妥善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梧州市对全市老农保参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老农保累计参保人数为156706人。目前梧州市正在对已排查出的老农保参保人员办理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保手续。但部分参保人员因无法联系,社保部门不能对其信息进行有效衔接处理。为此,梧州市社保局提醒未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退保的老农保参保人员,应在年底前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保或衔接手续,使老农保缴费信息能及时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合并,以免影响个人待遇领取。
据悉,老农保参保人员可通过三种方式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老农保每缴费1年即计算为1年缴费年限,累计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可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老农保养老金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合并发放。老农保参保人员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予以清退,并终止老农保养老保险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