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在某某4S店买车时将首付款项转给了销售人员,现在提车的时候却被告知未付清首付金额,我被骗了!请你帮帮我!”11月20日,万秀区城东派出所民警接到了这样的一个报警电话。 原来,受害者何先生于今年9月在梧州市某车行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当时支付首付共98000元人民币,谁知道,当何先生去该4s店提车的时候,销售人员却称其还未付清车辆首付金额。 随后,何先生马上报警。接报警后,城东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并对近期该类案件进行梳理串并,分析研判,发现了该公司销售员李某具有重大嫌疑。 在获取作案嫌疑人的身份后,城东派出所经严密布控,在李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供述,他于今年的4月份到该4s店任职销售员职务,同年7月份离职。今年6月任职期间,遇到受害人何先生到4S店购车,于是便开始了他的第一次行骗。
“当时我想刷卡付账,但李某却说公司的刷卡机坏了,叫我先将款项转到他处,并提供了一张盖有销售业务专用章的收据。”何先生回忆说,由于收据盖有4S的专用章,当时并没有怀疑。
其实,李某早在文具店买了一本收款收据,并私自盖上公司的业务公章,以此取得客户的信任,接收客户的款项。 嫌疑人以缴纳购车利息等借口骗取客人在微信给其转账。
被骗客户通过微信给嫌疑人李某转账的部分记录截图。
李某尝到甜头后,越发大胆,在4S店离职后,继续利用他曾作为公司销售人员工作上的便利,获取客户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电话和客户取得联系,以购车的首付款、保险金、购置税、上牌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的理由收取费用。
直至被害人何先生报案后,一切才东窗事发。
据公安部门调查发现,李某从2017年6月份起,用同一手段,在短短几个月间总共侵占了公司的其他八个客户的款项总额达23.6万元。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跟零妹一样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公司的业务章李某能拿到并且随意盖章呢? 原来,李某所盖的业务公章是放置在4S店销售部的办公室内,他趁其他员工不注意的情况下盗用盖章,但是,其实这章并无实际作用,为此,李某便钻了这个空子对客户行骗。
目前,嫌疑人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察蜀黍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谨记“不信不转账”,“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以免上当受骗。
记者:邓超妍 通讯员:谭德毅 程锦中
图片: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编辑:覃燕霞 黄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