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杨苑君)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年费收取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市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8年1月1日起暂停梧州市城北收费站收费,保留龙圩、城南、城西收费站收费。
《通知》指出,梧州市本籍(含龙圩区龙圩镇)各类机动车、外籍机动车交纳2018年年费,按照《梧州市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为鼓励各单位、车主自觉交费,对在优惠期(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交纳2018年路桥年费的车辆给予优惠,其中一类车优惠40元/辆,二类车优惠50元/辆,三类车优惠104元/辆,四类车优惠138元/辆,五类车优惠163元/辆,六类车优惠183元/辆。 为加大按规定交纳路桥年费宣传力度,市公安交警、环保部门在机动车车主办理相关业务时,将协同告知未交纳路桥年费的车主须按有关规定交纳2018年路桥年费。交通部门将会同交警、城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路桥年费收取工作的稽查力度,确保路桥年费足额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