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新闻发布会现场。黄丹婷 摄
下面,来通过一组数据了解新闻发布会的重点。 1、食品生产方面 元旦春节期间,市食药监局重点开展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组织抽取肉制品、酒类、花生油、糕点、饮料、豆制品共83个批次食品进行监督检验,已收到检验报告74批次,全部合格。 2、食品流通方面 一季度,共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475批次。其中3个批次呈阳性,均要求停止销售,及时发现了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自今年1月份起,市食药监局成为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部门。1月份,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食盐监管业务培训,并部署2018年春节期间食盐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期间,全市共检查食盐销售单位534家,检查食盐使用单位535家。 3、餐饮消费方面 开展全市“年夜饭”专项检查行动。联合各城区局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多人次,对全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承办年夜饭超过10桌的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类餐饮单位40多家。 开展食用油、年糕,粽子、饮料、散装白酒、配制酒和自制泡酒等应节重点食品的抽查工作,重点监测酒类产品甲醇等重要食品安全指标、自制糕点类是否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累计抽检153批次,合格150批次,合格率98.04%。 组织开展中小学春季开学期间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检查学校食堂1076家次,发现违规违法问题3家次,全部下达责令整改。 4、药品方面 春节期间,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8家、连锁企业总部4家。 组织开展了疫苗、二类精神药品、中药白矾等专项整治,对82家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完成药品生产环节抽检16批次。 5、医疗器械方面 开展了元旦和春节期间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医疗机构4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8家,眼镜专卖店1家。根据投诉举报情况,检查免费体验店4家,对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配送商资质进行现场核查。 6、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 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全市对326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排查,对涉及存在问题的22家生产经营企业责令整改。 对13家涉嫌标签有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结案11件,涉案货值金额13.35万元,罚款10万元。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化妆品、奶粉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凉茶生产企业外包装存在虚假标注、无证制售药品等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案件48起,结案61起(包括2017年立案但未结案的),罚没款32.52万元。其中,市食药监局对2起销售假药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3家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1起涉嫌无证制售药品案进行调查。 下一阶段,市食药监局将继续抓好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做好“三月三”、“五一”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