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9时,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在梧州市环境保护局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黎敏、梧州市副市长王腾参与了仪式,这标志着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运行。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生活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全面开展党政履行环保工作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黎敏、梧州市副市长王腾一起为“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揭牌。
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区域性、全局性的环境问题,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综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各级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四)研究、审议我市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五)监督检查各部门、各级政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梧州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参与研究、拟定全市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规定和措施,组织、协调解决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督办全市性重大环境保护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 (梧州零距离网记者 陈业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