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下文简称为《条例》)将正式实施。今天,我们邀请部门专家继续为大家解读《条例》,教大家在哪儿停车,有哪些路段可以免费停车,以及怎样做到错时停车。
在哪停车?
早在3月份,我们就调查了全市各大停车位的分布,为大家做好了停车攻略,具体可以先参考这两篇文章。包你方便快捷停车。 《最严整治违规停车行动仍将持续,是时候祭出“史上”最全停车攻略了(河东篇)》 《偌大一个河西,就找不到停车位?那是因为你没看这篇河西停车攻略》 未来规划和改造的停车位置 在今年五月上旬,交警部门出台了《梧州市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改造升级项目设计方案》,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到停车位的内容包括: 1.为满足我市各区域的人群主要流向情况、群众对出租汽车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在万秀区、长洲区和龙圩区增加出租车专用泊位点和泊位数量。 2.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梧州市内设置机动车路内停车的道路共114条,提供机动车停车位约7500个。 增设出租车停车位:
梧州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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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及两轮车路内停车路段:
梧州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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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总工程师谭志华表示: 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政部门结合车辆增长的需要,已经重新编制了规划,之前区划调整前不包括龙圩区,目前已经通过了专家评审,下一步龙圩区停车需求重新完善后,编入规划。现有停车场的总体布局情况,目前红会医院、桂东医院、金晖停车场已经按照规划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他室内停车场在按照规划建设中。 梧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海清表示: 目前,市区主要是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地停车泊位比较紧张,还有一个是老商业区如骑楼城、南城百货停车场,配建标准较低,需要结合旧城改造解决。还有风景区如白云山等地。解决停车难问题还需要一个过程,现在是补欠账局部缓解,引导周边企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可能会得到解决。 把配建停车场用好管好, 不再欠“新账”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谭志华表示,按照城市停车设计规划规范的有关规定,居住类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是基本车位,供给的主体是以满足本建筑物业主的基本车位需求为主; 非居住类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是出行车位为主体,应以满足本建筑物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出行车位需求为主。 至于说公共停车位与专用停车位的比例,会在以后《梧州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里面修改完善,标准细则为两年一修改。 在《条例》执行之前,目前我们还是按照2013年的标准。2013年的标准是100户配备30个车位,2013年之后,基本实现了一户一个车位的配备。 所以,大家现在担心的新小区的停车状况,应该说会有明显改善,只要我们好好利用配建的停车场,把配建停车场管理好,应该不会再欠新的帐。 鼓励党政机关部门、大型小区 开放错时停车 《条例》中第二十二条,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错时开放。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按照本条例有关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执行。 梧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海清表示: 对于单位机关的停车场,错时指的是晚上或者节假日,车位不是很紧张的时候,可以对外开放。这样我们可以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解决就近停车,便利的问题。 对于大型小区的停车场,例如,大多数居民早上八点钟上班、下午三点上班的大型小区,错时的时段可以是:早上8点到11点半左右,下午3点到5点左右,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错时开放。 《条例》在2018年7月1日实施以后,首先党政机关,还有各部门要起一个带头作用,起到表率的作用。当然,这是倡议性的,而不是强迫性的。而且,机关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还要办理相关的收费资格证书或者执照,除非是免费的。 开放错时停车, 为共享经济埋下伏笔 共享经济快速发展,一些城市已经有了共享停车位等共享经济的形式,对此,本次《条例》制定,也充分考虑了共享经济的发展,让其有法可依。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侯雪松: 我们在制定《条例》的时候,也是想到了为共享经济的到来埋下伏笔。例如,我住在华洋小区,你住在和平路,我们都购买了自己的停车位。但是我上班在华洋小区附近,你上班在和平路附近。那么我们上班时间车位是空置的,这样就有一个共享经济的存在。所以我们制定《条例》的时候,为希望为以后共享经济的发展,留下伏笔,留下法律依据。 记者:陈业漾 编辑:覃燕霞 黄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