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6月29日是梧州市万秀区秋季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今天是报名的第三天,但有不少家长向离哥抱怨“报个名头都大了”,有的反映报名要提供材料繁多,让市民疲于奔命;有的反映各社区标准不一,质疑一些社区私设门槛。 网友朋友圈。
某家长反映入学招生标准不一。
潘塘社区张贴的小学报名所需资料,显示本区户籍完全房产户的要提供结婚证、儿童健康手册等。
珠山社区粘贴的小学报名,完全房产户所需的材料。与潘塘社区相比,不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更有家长在梧州零距离网“零距离问政”平台留言反映为何不能随祖辈就近入读—— 近日,有两名网友都在零距离问政平台质疑自己的孩子为何不能随祖辈户口就近入学。 针对此情况,20日、21日,离哥先后走访了民主社区、傍山社区、珠山社区和潘塘社区了解万秀区小学招生报名的情况。 20日上午,在河东民主社区门口,离哥碰到了一位学生家长,他正带着银行客户经理张小姐,来民主社区办理小学入学招生手续。该家长表示,由于报名要不动产证原件,所以只能约银行经理一起来。张小姐则表示,在两天时间里,已经陪三四个客户,拿着抵押在银行的不动产证来办理入学手续了,张小姐一天的工作都在拿着客户抵押的不动产证东奔西跑,估计接下来的几天还是这一情况。该家长认为,如此手续十分繁琐,能否只提供相关的复印件、扫描件来办理入学手续。 21日上午,离哥在潘塘社区采访了正在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的马先生,他告诉离哥,自己刚从公安局户籍科过来,那边排满了人,都是为了小学入学的户口问题而前去户籍科办理相关业务的。马先生表示,自己现在终于补完了相关的资料,因自己家庭的情况较复杂,所以跑了两趟。 经离哥走访了解和结合网上反映情况,市民网友反映的“报名难”情况,大部分集中在搞不清要哪些资料、多次补充资料反复跑,质疑标准不一等问题上,还有一部分是希望就读家门口的小学,但情况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对此,相关的社区和万秀区教育局均做出了回应。 民主社区小学招生工作人员表示,在19、20日两天,有几十位家长带着小朋友来报名,因手续不全而无法报名成功的只有两三位家长,咨询最多的是关于不动产证原件的问题,但因招生只接受原件核实,不接受复印件,希望学生家长能理解和提早准备。 在文澜路傍山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招生的甘老师告诉离哥,招生的第一天(6月19日)接待了三十多位家长,昨天也接待了十多位家长,因资料不全被退回的只有少数,但报名时间一直持续到6月29日,可以慢慢补资料,现在只是收集资料的时间,并不需要市民抢先排队来办理。相关的招生资料和手续都是严格按照万秀区教育局下发的文件执行的,各个社区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在珠山社区服务中心,招生的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已经有20多人成功报名了,多为完全房产户和随祖辈入学的学生,家长准备的资料较充分,只要按流程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在潘塘社区服务中心,招生的工作人员表示,除了招生的第一天(6月19日)一开始曾出现设备故障,导致多位家长无法成功报名之外,这两天报名的情况都比较良好。潘塘社区在前期的招生工作中,做了摸底调查,得知各家各户情况有所不同,譬如离异的家庭,需要准备的材料就要多一点,或者常住地和户籍不一致,也需要补充材料。因此才张贴相关公告,要求家长带全相关的身份、家庭、工作等资料,形成完整的、有效的小学入学材料,这么做也是为了审核时不用再次麻烦到家长补充资料,并非私设门槛为难家长。上述粘贴的公告中,打勾的才是相关情况必须递交的材料,其他是有需要才要补充的材料,能提前准备更好。 对于网友和家长的质疑,万秀区教育局回应称,在5月30日已经向全社会公布了具体的招生办法和细则,报名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9日,家长们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再来报名,相关材料需要用原件作为核实。对于网友反映的标准不一的问题,万秀区教育局将进行调查,并规范相关招生工作。 据悉,万秀区教育局在招生报名期间,已经派出人员到各个社区解答家长疑问,在每个社区和振兴小学门前,都贴出了相关的招生办法细则和所需材料,家长们可以仔细阅读,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各样所需的材料。 傍山社区公示栏内的招生细则。 那么家长要如何才能准备好报读所需的材料呢? 早在5月30日,梧州零距离就发布了《万秀区秋季小学招生办法新鲜出炉,河西片区适龄儿童可申请转至河东入学》文章,文章详细介绍了万秀区秋季小学招生办法的具体细则,零粉可自行点击查看。报名当天还要带上自己的孩子一起来到社区报名哦。 附材料一览表
共同所需材料: 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 不同情况所需的不同材料: 一、地段生: 房产证(未办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综合税票) 二、租房户 1.租赁合同(至9月1日已租住一年以上); 2.出租方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3.水电费单或固定电话费单或网络缴费单或闭路电视缴费单等。 4.父母双方身份证。 三、随祖辈居住户 1.房产证(未办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综合税票); 2.父母双方身份证。 四、不完全房产户 1.房产证(未办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综合税票); 2.父母双方身份证。 五、挂靠户 市外挂靠、实际居住在我区的: 1.被挂靠人房产证明; 2.父母在梧工作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 市内挂靠:回实际居住地就读。 六、留守儿童 1.委托书。 2.父母及受委托人的房产证明; 3.受委托人的户籍; 4.父母在务工地的居住证; 5.父母外出务工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单。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双方的居住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方房产证明的复印件(若为儿童监护人自有房产则提供房产证明,不需提供第2、3项资料); 4.水电费单或固定电话费单或网络缴费单或闭路电视缴费单等; 5.务工证明(父母姓名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购买单据、纳税证明、工资单等); 6.外出借读联系函(由原籍教育局出具); 7.在万秀区接受学前教育的证明(幼儿学籍信息表)和其他可以获得加分的材料(详见《万秀区进城务工人既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申请表》)。 再次提醒,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核验,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 文字:陈业漾 编辑:覃燕霞 黄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