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cyc123666”在梧州零距离网“零距离问政”平台上发帖反映,位于新兴二路的泰基巴黎春天小区圈占人行道设置收费停车场,导致行人被迫在摩托车道上行走,对群众出入造成了安全隐患。 占人行道设置收费停车场?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7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兴二路泰基巴黎春天小区走访观察,发现一家“梧州市泰基巴黎春天小区室内停车场”,位于泰基巴黎春天小区对出长约200米的行人通道上,该段行人通道与新兴二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紧挨,且比非机动车道车道高出一截。停车场内设置了近40个小车停车位及若干个两轮车停车位,而在停车场东西的两端设置了不少石墩,车辆无法绕过石墩进入停车场区域,在停车场东侧入口处,还有一个停车收费岗。停车场外,伫立着一块“梧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价公示牌”,根据公示牌信息显示,该停车场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计费方式为计时(次)收费,收费仅针对小车,两轮车免费停放。 位于泰基巴黎春天小区对出的停车场。 此时,停车场内停了十余辆小汽车,以及一批两轮车。 公示牌。 该停车场经营单位梧州市泰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停车场规划设置为小区外围商铺的配套停车场,由于小区现在还处于分期开发建设之中,该地块的相关产权还没有正式移交,所以该地块目前还是权属小区开发商,在此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主要是向购房客户、市民提供停车服务。此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梧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商业场所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定价,由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定价,并实行明码标价。 该负责人还说:“该停车场已投入使用一年多的时间,设立的初衷是方便购房客户,但现实却是周边住宅的居民长期占用,乃至变成他们的固定车位,大量社会车辆频繁进出,加速了地面瓷砖损坏,加大了物业公司的管护成本,为更好地向购房市民及商铺业主提供服务,所以实行停车收费服务。” 记者从市物价局收费科了解到,我市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目前主要有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对政府全额投资或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公益性质等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对商业全额投资或商业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专业停车场、商业场所、住宅小区等配套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了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收到相关情况反映,他们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待调查后才能确认涉事企业是否占用公共场地。 无独有偶,除了泰基巴黎春天小区对出的“人行通道”变为停车场外,在距此不远处的兴龙街道办对出的“人行通道”也被投诉变成了停车场。 据网友反映“从惠民小区沿着新兴二路下来,一路经过的长洲区法院、中石化加油站都有人行道,但到了长洲区财政局、兴龙街道办这里,地势突然升高,原本人行道的位置就被围成了兴龙街道办的单位停车场”。 长洲区兴龙街道办事处对出的地块停放了多辆汽车。 对此,长洲区兴龙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网友所指的这段道路不属于公共用地,而是属于兴龙街道办所在楼房的配套用地,除了兴龙街道办,长洲区财政局也在此处办公,为了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以及工作人员停放车辆,所以在配套用地上设置了停车位,该地块一直以来都没有与后续地块连通。 图文:张超浩 实习生:韦雅倩 编辑:覃燕霞 黄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