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交流】李健雄: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2018-08-16 17:47李健雄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遵循,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一、我市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对象,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及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基础设施、产业开发、扶贫培训、金融扶贫等专项扶贫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完成23.144万贫困人口脱贫,265个贫困村脱贫摘帽,4个贫困县(含享受待遇的龙圩区)脱贫摘帽。2016年,我市实现减贫4.7765万人,摘帽59个村,龙圩区整区摘帽的工作目标。2017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任务为“5.04万人脱贫,48个贫困村出列,蒙山县脱贫摘帽”,奋斗目标为“6.46万人脱贫,59个贫困村出列,蒙山县脱贫摘帽”。

二、脱贫攻坚工作中一些经验和亮点

(一)四级联动形成上下贯通指挥作战体系。全面落实“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制,设立市委常委为总协调人,厅级领导组团督办挂点联系7个县(市、区),建立市级、县级、乡镇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对口贫困户的帮扶工作机制。同时,强化督促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督查“杀威棒”和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市领导带队调研督查、联合督查、专题专项督查、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工作重点环节真督、严查、实办,该通报通报、该问责问责。

(二)探索“1定2清6构建”助推产业扶贫。制定一套方案和工作机制,弄清“现状+政策”,确保产业扶贫精准有效。创新构建六大扶贫模式。构建“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扶贫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扶贫。构建“特色农业+生态旅游”扶贫模式,扶持贫困村,筹措资金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旅游项目建设,打造“四季花海”、“桃梨橙柿”等生态旅游项目,形成了短、平、快农业旅游观光带。构建“互联网+扶贫”扶贫模式,10家企业进驻淘宝特色中国·广西馆、京东等平台,搭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新途径。构建土地流转资产性收益扶贫模式,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构建“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扶贫模式,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引领致富作用。构建“科技培训+技术推广”扶贫模式,抓好产业脱贫技术大培训工作,全市共举办各种培训班900多期,培训人数达5.3万人(次)。

(三)探索五项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两广扶贫协作工作。我市按照《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依托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等相关泛珠合作平台,积极探索产业协作、劳务合作、教育协作、旅游扶贫协作、人才交流五项合作机制开展扶贫协作工作,并利用广东职业教育资源和实习就业岗位,提升职业教育协作水平,巩固职业教育协作试点成果,提高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就业能力。目前,已有82名贫困家庭学生报名到广东协作学校就读,同时,积极开展专场招聘会。有针对性地帮助前往广东求职的农村贫困户尽快实现就业。据统计,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76场,组织604家次两广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37236个次,接待洽谈46000多人次,初步达成意向及录用13000多人次。

(四)三举措强化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作为桂东地区的劳务输出大市,我市不断完善创业机制,放宽创业政策,广泛动员和引导返乡人员积极留乡创业就业、参与家乡建设,助力脱贫攻坚。通过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推行“校企合作+送培训进村”模式、推动返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三项举措,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数量和质量逐年上升,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全市创建了藤县、蒙山县2个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已有入驻企业50多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500多人。同时,明确规范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流程,简化相应手续,目前,全市外出务工贫困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已发放629人,贷款金额达5010.6万元,创业项目带动就业1286人。

三、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在推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一是一些地方基层组织和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性认识不深,信心不足,缺乏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方法简单急躁,存在形式主义思想,易犯“急躁病”。少数扶贫干部不熟悉贫困户基本情况,责任心不强,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不到位,没有从根本上深刻帮助贫困农户分析至贫原因,找到脱贫办法,没有对被帮扶对象进行积极、及时的跟踪帮扶,帮扶方式简单。三是少数群众存在“等、靠、要”的心理,缺乏自我脱贫信心,懒于自我发展,主动脱贫的积极性不高,等待政府帮助解决问题。

(二)扶贫产业效果不显著

经过多年扶贫开发,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些地区大多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频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村级集体经济底子薄,贫困户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人才匮乏。部分贫困村发展产业缺特色资源、缺市场主体带动,产业种类繁多但规模小、分布散,组织化程度不高,扶持力度不够,难以形成产业规模效应,整体经济效益欠佳,缺乏持续稳定的增收脱贫产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低,部分合作社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作用有限,对脱贫质量贡献不明显。

(三)易地搬迁人口稳定就业压力大

我市有的搬迁安置小区建得很好很快,但是就业问题没有很好解决,有的贫困户家庭只有一人就地就业,有的贫困户因就业没有着落,又住回原来的老房子,名搬实不搬。据了解,全市“十三五”期间要完成约3000户1.3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任务,按照户均解决至少1人就业,需要新增就业岗位3000个,这些搬迁出来的贫困人口往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劳动技能相对欠缺,解决其就业的难度相对较大。

(四)涉农财政资金整合的难度不小

部分资金整合工作存在不愿整合、不敢整合,整合资金管理办法不够完善等问题。一些部门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扶贫态度不统一,统筹财政资金用于扶贫工作进展受到一定制约,一些项目库建设不够科学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不精细,部分项目在资金下达后才开始启动前期工作,导致资金支出迟缓、效率不高。比如涉农财政资金整合,资金安排采取“切块下达”分配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与部分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管理要求、任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存在冲突,担心影响上级资金安排、难以应对“条条”检查、审计时有挪用之嫌等等顾虑,影响了涉农资金整合和投放效率。

(五)金融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相对于其他贷款,扶贫贷款对象的经济实力、经营模式、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信贷扶贫资金的安全性保障相对薄弱,信贷风险控制难度大。如何将贷款资金与“真贫者”短距离有效对接,做到精准扶贫,还需进一步探索。另外农村产业扶贫项目不明确,也影响通过扶贫贷款获得资金来发展产业的积极性。

四、一些工作建议

推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有力的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作风,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也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我们将举全党全国之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兑现我们的承诺。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引和根本遵循,切实打好脱贫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消极应付心理,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贫困一线调查研究,沉下身子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针对不同贫困户,帮其解决不同的致贫原因,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就业创业上下一番“绣花”功夫,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强化组织保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定期汇总情况,及时掌握扶贫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扶贫开发投入机制,建立适合扶贫的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本、银行和保险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扶贫开发事业。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脱贫可持续性、稳定性和牢靠性,防止“政策性返贫”、“二次返贫”。对国家、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切实抓出成效。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责任,提高扶贫考核质量及权威性,推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

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把脱贫攻坚工作抓在平时、管在平时,主要领导带头抓、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推进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和协调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对照国家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完善帮扶手册填写、档案规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按自治区要求落实信息员、档案员配备。对涉及扶贫工作的各类档案佐证材料,特别是脱贫攻坚核验、考核的材料进行统筹管理,按照信息动态管理的要求及时更新系统内容。及时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倒排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确保每项指标都能达标,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真正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四)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

坚持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各级政府要把不断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搞好解惑释疑,注重典型引路,强化指导服务,注重提高贫困群众自身发展的能力和素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克服“等、靠、要”思想。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变给钱、给物、给牛羊的简单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培育扶贫文化,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推介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环境。

(五)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推动扶贫产业加快发展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聚焦贫困户增收,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选准主导产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市场机制引入龙头企业,克服政府大包大揽的倾向。注重建立带贫机制,组织动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建立完善利益分享机制,真正发挥龙头企业和能人带动作用,把贫困户组织起来、参与进去。加强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完善各类扶贫数据共享平台,及时向农户输送技术培训知识,及时更新市场需求信息,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加强示范引导,通过现场观摩、宣传推介等形式大力推广产业扶贫范例,让贫困地区学习借鉴,提升产业水平,防止产业趋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农工、农商、农旅结合等新模式,推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强农村物流综合配套体系建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贫困村“产业路”建设,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及时出台自治区层面农产品最低保护价、农业保险等方面制度,确保贫困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后续扶持,巩固和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成果

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对脱贫的辐射带动作用,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的生活环境。加快完善配套设施,重点做好道路、水利、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搬迁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培训工作促进移民就业脱贫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联网工作,为贫困群众就业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有发展”。重视研究安置用地紧张和复垦难问题,因地制宜地做好搬迁户生产生活安置与旧房拆除、土地复垦等工作。尽快研究制定生态移民搬迁的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

(七)加强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和使用效果

突出监管重点,针对资金拨付不及时、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不严格、项目实施不规范、小额信贷风险大等薄弱环节、关键环节,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开公示、强化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更大效益。深入推进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并规范配置使用,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效率效益评估和考核,将“零钱”变整、“死钱”变活,调动加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宣传力度,简化相关手续,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提高贫困群众运用小额扶贫信贷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在精准扶贫贷款和产品方面的可持续性和风险的分担机制。继续严查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行为,对执行政策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坚决予以纠正、整改,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加强地方政府财政金融风险管控,合理掌控扶贫贷款规模。  

(八)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完善金融扶贫体系 

结合地方实情,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积极跟进具有辐射和带动的项目、行业、领域、群体,积极支持农业产业、返乡创业、贫困助学等重点领域,解决贫困人群就业难、入学难、创业难等问题。稳步扩展授信范围,按照对基建项目、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农户并重的原则,突出机构和产品特色,不断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建立由财政资金投入的扶贫贷款担保、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强化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按照放得出、管得住、用得好、收得回的要求,利用各种形式的增信共同体给贫困农户授信,做到发放和有需求的每个贫困户无缝对接,不留空白、应贷尽贷。不断优化贫困地区信用环境,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农户及个人信用评定,推进信用村镇创建,及时惩戒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作者系第2期梧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专题)学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李健雄。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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