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  时事  直播  房产 家装  汽车  理财  零距离问政  骑楼论坛  周末玩乜嘢  我们相亲吧
您的位置:梧州零距离网>> 国内国际 >>正文
     
人社部@所有人:这六种情形将被列入社保“黑名单”
2018-10-16 18:49    中国新闻网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16日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列举了六种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的情形,并指出社保“黑名单”信息将被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意见》指出,社保“黑名单”将实行“谁列入、谁管理、谁负责”,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动态管理的原则。

《意见》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四)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五)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意见》指出,社保“黑名单”信息将被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同时《意见》指出,被纳入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经办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督促失信主体在3个月内整改。整改到位后,失信主体可提请经办机构确认,经办机构应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社保“黑名单”;整改不到位的,经办机构应启动警示性约谈程序。经办机构应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编辑:黄东莹

梧州零距离客户端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
 
· 藤县在库家庭农场2100多家
· 藤县坚持人才、技艺、市场“三位 ...
· 梧州半程马拉松比赛服务采购提前 ...
· 赛事志愿服务筹备工作有序开展
· 残障人士积极参与2024梧州半 ...
· 2024梧州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 ...
· 蒙山县多措并举推动全民阅读
· 岑溪市司法局成功化解因水渠不畅 ...
· 长洲区倒水镇创新联调矛盾化解机 ...
绿化美化公园景区
诵读古文传承国学经 ...
高新科技企业扩能升 ...
水位上涨
抢工期加快建设
今起梧州市强降雨逐 ...
梧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8001990号 梧公网安备:450400000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420100001
梧州零距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梧州零距离网”的所有作品,任何媒体转载须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梧州零距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