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吴柳琴)11月12日,记者从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梧州市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该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即增加26元,总体上调水平约为28.8%。
梧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广西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原来为每人每月90元。此次增加的26元中,18元为中央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本次提高的部分,8元为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本次提高的部分。 中央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因而实行后广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8元。自治区提高部分和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则从2018年7月1日起实行。实行后,广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6元,其中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可在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每人每月再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增至每人每月121元。 梧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都可以按照增加的标准相应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上调,预计将使梧州市32.6万人受益。调整增加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