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  时事  直播  房产 家装  汽车  理财  零距离问政  骑楼论坛  周末玩乜嘢  我们相亲吧
您的位置:梧州零距离网>> 国内国际 >>正文
     
“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案一审宣判 张天明获刑17年
2018-12-14 18:33    新华网   

新华社长沙12月14日电(记者陈文广、周楠)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亿元;对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被告人张天明注册成立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张天明陆续招募燕吉利、刘力华、黄荣权、董健、刘海、廖雄云、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等被告人加入深圳“善心汇”公司,开发了“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并上线运行,成立、入股了多家公司。其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心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会员的获利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而非实体经济支持。

此外,公安机关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通过“善心汇”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和6月10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行动,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双牌县人民法院根据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同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对“善心汇”案的其他被告人相关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查方胜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查方胜等10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文军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宋文军等10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编辑:黄东莹

梧州零距离客户端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
 
· 岑溪市一买家凭“问题”阿胶欲索 ...
· 藤县县委常委会会议召开
· 云龙社区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
· 梧州市人大机关退休老干部开展主 ...
· 梧州市教育提质发展工作综述
· 梧州市政府与自治区地矿局举行座 ...
· 龙湖镇塘源村开展2024年山洪 ...
· 梧州市第十四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 ...
· 义警成为守护百姓“奇兵”
春日美景
黄花染山头
两广摄影家齐聚梧州
蒙山夕照
祭扫烈士墓献花表哀 ...
苍容浔江大桥完成首 ...
梧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8001990号 梧公网安备:450400000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420100001
梧州零距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梧州零距离网”的所有作品,任何媒体转载须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梧州零距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