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一族注意了!
12月19日,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梧州日报》发布了一则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通告称,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苍梧县将于2018年12月22日零时起启用207国道3671km+20m(苍梧县梨埠镇清水路段)的交通技术控备,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有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依法采集和固定证据,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证据,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无独有偶,近日,网传藤县交管部门也发布了一则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网传通告。
该通告内容显示,藤县于2018年12月12日零时起启用G321国道335km+600m(藤县濛江统领界)处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与此同时,一辆小车在该处因压实线行驶被抓拍的照片也在网络流传。
网传小车违法抓拍图。
12月19日,记者从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证实,早前在网络流传的这则《通告》属实,对于机动车被监控抓拍到违法行为,将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证据。 此外,蒙山县的盆友们也要注意啦! 据蒙山县公安局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启用非现场执法电子监控抓拍系统通告称,蒙山县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12月10日零时起启用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以及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取证。具体路段为国道241线3057公里+690米处(蒙山县黄村镇朋汉村三门桥路段)。
通告截图。
年近岁末,希望广大车主注意行车安全,有没有摄像头,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哦!
整理:王子雪 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覃燕霞 黄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