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郑钰榆)记者从市环保监测站获悉,今年春节假期(2月4日至10日),我市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措施收效明显,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春节假期有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率为85.7%,同比上升14.3个百分点。
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春节期间,梧州市区空气质量状况整体较去年有所提升,其中四天优、两天良,只有一天为中度污染。与2018年春节假期(2月15日至21日)对比,污染天数减少一天,且未出现重污染天气日。据监测,今年春节七天假期,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3%;PM10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4%。颗粒物浓度实现较大幅度下降,反映出禁燃烟花爆竹措施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今年春节期间我市下辖县(市)空气质量情况不容乐观。假期七天里,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和岑溪市的PM2.5平均浓度均高于梧州市区,且除藤县之外的三县(市)PM2.5同比下降幅度均小于市区,其中苍梧县除夕至年初一的PM2.5平均浓度为246微克/立方米,排在全区第七位。这一情况表明,各县(市)需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深入开展禁燃禁售宣传教育。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空气质量逐年得到改善,一个重要因素是烟花爆竹燃放逐渐减少,这与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管理日趋规范,以及市民环保意识逐渐提高是分不开的。今年春节前夕,市公安、安监、城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的运输、销售和燃放。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市民保护环境、文明过节的意识也相应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