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黎剑锋 李强)2月15日,长洲公安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我市首例因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而被行政拘留案件,以及长洲区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整治成效。 据通报,2月14日22时,由长洲区政府以及辖区公安、安监、城管、街道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在巡查时发现,龙新村五组一小卖部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仅店面堆放烟花爆竹进行售卖,二楼仓库内也放满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小组当场查获红礼炮10多捆、小排炮160多排、闪光雷1箱等爆炸性物品,火药含量达7.3公斤,民警依法将小卖部业主陈亦坤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查,陈亦坤对其非法买卖、储存爆炸性物品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兴龙派出所依法对陈亦坤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陈亦坤的小卖部二楼仓库储存了一大批烟花爆竹。(长洲公安分局供图) 当晚,联合执法小组另外查获3起民宅、商铺燃放鞭炮的违法行为,兴龙派出所经查证后均对3人予以罚款500元。据统计,2月4日至15日12时,长洲公安分局共查处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0起,对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1人;成功劝阻燃放烟花爆竹400余人次;联合其他部门查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10起,涉案金额3万多元。 警方提醒,临近元宵节,广大市民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在禁燃禁售区域内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禁售禁燃限令的人,警方将依法采取顶格处罚。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12350、12315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