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接收信访举报2278件,立案1777件,同比增长8.3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14人,立案审查市管干部26人。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63人次,占59.2%。 查处违反“四风”问题405件,问责单位15个,处分482人。 …… 过去一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治理效能,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政治建设——拧紧管党治党螺丝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去年,在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两个责任”清单为抓手,督促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制定以“7+X”为主要内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实行“月看、季查、半年小结、全年考核”的办法,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 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地方党委和各级党组织232个,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48个,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58件,处分58人;紧盯项目建设、污染治理、营商环境、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全市立案查处部门监管不力、干部失职失责问题16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其中,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国务院大督查通报的民生工程推进不力问题,共对13个单位、40名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处分处级干部14人。 正风反腐——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梧州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梁某因公车私用等问题,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黄某因兼职取酬问题,苍梧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经理陈某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均被放到2018年“‘四风’曝光台”曝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扭住“四风”问题不放,开展“纠四风、促落实”专项治理;围绕年节假期,打出“警示—教育—监督—查处”组合拳,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去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点名道姓通报12批次32人。 全市大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专项治理中,正面开展“三讲三督三保障”活动,反面对照“三个不实”17个问题问责清单严格执纪,建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调研+协商+交办”机制,用铁的纪律确保真扶贫扶真贫。去年,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62件,占案件总数的42.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4人;查办的藤县7名党员干部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违纪案件入选广西十大精品案件。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坚持打掉“保护伞”。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扫黑除恶线索164条,查处“保护伞”17起,处分10人。有逃必追。截止2018年底,我市成功追回在逃人员8人,追回率50%,追回赃款约500万元。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去年,在全市开展勤廉榜样选树活动,从各行各业各领域227名候选人当中,选出了10名梧州市勤廉榜样,由市委发文通报表扬,推动形成学榜样、当先进、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改革创新——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显现。去年2月下旬,我市顺利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调整等任务,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成效,积极作为,去年,市县两级监委立案126件,其中办理使用留置措施案件14件;市纪委监委办案场所列为全区5个示范点之一。 巡察监督从严从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第四巡视组开展工作,对发现的94个问题,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市本级在督促整改中发现扶贫工作作风不扎实、村干部雁过拔毛、农村黑恶势力等问题203个,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去年组织开展十三届市委第五、六、七轮巡察,对7个县(市、区)的7个乡镇及所辖14个贫困村、21个市直单位巡察监督。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408个,已经完成整改393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6.3%。 基层廉洁工作站监督有效。去年7月27日,梧州市基层廉洁工作站现场推进会在岑溪市召开,13个先进基层廉洁工作站在会上获得表彰。我市在全区率先探索建立基层廉洁工作站,全面推行廉洁工作站、镇派驻村(社区)廉洁监督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合一”模式和“四监督两协助”职责。2018年,全市廉洁工作站共收集群众反映问题992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有效问题线索227件,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150件;发挥有效监督得到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肯定。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紧紧咬住“责任”二字,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正风肃纪反腐不停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续写新的更辉煌篇章,为加快实施“东融”战略,推动梧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梧州日报通讯员 杨杏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