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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梧州蜂蜜抬高自家产品身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到一起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9-03-22 09:52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陆宏敏 韦海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陆宏敏 韦海)日前,某网站首页的一篇题为《良心记者揭露梧州蜂蜜市场黑幕》的文章,引起了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工作人员的注意。经过调查,网监科的工作人员发现该文章不仅在内文没有提及梧州蜂蜜的情况,而且全文都在为桂林龙胜某商家的蜂蜜打广告。目前,网监科的工作人员已经将情况向相关的属地部门进行反映。

2月22日,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的工作人员如常进行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测工作,涉及梧州的相关产品,他们尤为关注。当浏览到某大型军事网站时,他们发现其首页有一篇标题为《良心记者揭露梧州蜂蜜市场黑幕》的文章。网监科工作人员随即点开该文章的链接。然而点进去后,他们发现内文标题发生了更改,变成《良心知情人士揭露蜂蜜市场惊天骗局,亲赴深山发现土蜂蜜惊人真相》,而文章的内文,也完全没有提及梧州或是梧州蜂蜜的有关情况。

不仅如此,网监科的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了该文章后发现,文章内文讲述的是一个女大学生如何返乡创业并生产出好蜂蜜的故事,图文并茂,且附带有一些二维码。“我们扫描二维码,发现这是一个推销蜂蜜的微信账号。通过微信交流,对方告诉我们蜂蜜的发货地点在桂林龙胜。”网监科工作人员韦先生表示,该微信账号所推销的蜂蜜,每斤的价格超过百元。

韦先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该文章以诋毁他人商品为手段,为自己商品牟利,属于不正当竞争。“我们向有关部门还了解到,2018年梧州的蜂蜜产量已经高达8000吨。而蜂蜜这一现代特色产业,也正是梧州积极发展的方向。这篇文章的出现,对梧州蜂蜜是一种诋毁,也对我们这个产业发展不利。”韦先生说。

3月20日,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了解到,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发布该篇文章的网站由北京市朝阳工商分局管辖,而蜂蜜的经营者则由桂林市龙胜县工商局管辖。目前,网监科已经将情况向相关的属地部门进行反映,由属地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编辑:王子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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