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  时事  直播  房产 家装  汽车  理财  零距离问政  骑楼论坛  周末玩乜嘢  我们相亲吧
您的位置:梧州零距离网>> >>正文
一台电动车竟有两张产地不一样的合格证?一张能上牌,一张不能上

2019-05-29 20:05    梧州零距离   文字:张超浩

近日,本网接到市民L先生报料称,其购买的一台电动车,商家先后提供了两张不一样的产品合格证,虽然商家此举是为了方便他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但他觉得事有蹊跷,所以对此进行了报料。

市民报料:一车两份合格证,商家随意提供

据L先生说,去年夏天他购买了一台“某刀”品牌的电动车,该车由该品牌集团旗下位于广东东莞的厂家生产,车辆具备发票、产品合格证等证件,当时该车仅安装了防盗备案号牌,最近因听说电动车须安装新式号牌才允许上路,所以他就计划去车管所重新登记上牌。

怎知,他去到办理点时被告知,该车型号虽然列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机目录》,但因其配备的产品合格证上显示的生产厂家与目录要求的生产厂家不符,因此不能办理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后来他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重新给他一张新的产品合格证,该产品合格证登记的生产厂家与目录要求相符,办理点才允许其办理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商家先后向L先生提供的两张产品合格证,可看到两证仅生产厂家名称不一样,其余参数均相同。

一辆车竟能配两张不一样的产品合格证?经销商就能随便出具产品合格证?带着这些疑问,本网记者进行了暗访调查。

记者暗访:确存更换产品合格证现象,商家称几分钟便可完成

记者在网上查询获悉,“某刀”品牌的电动车由该品牌集团生产,其下设多家生产厂家,其中就包括位于江苏无锡和广东东莞的厂家。另据了解,目前市区内约有五六个该品牌电动车的销售点。5月24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先后来到该品牌电动车位于文澜路和新兴一路的两个销售点了解相关情况。

据两家销售点的销售人员介绍,以前,该品牌电动车设在本市的销售点所销售的电动车多由江苏无锡和广东东莞的厂家生产,现在销售的则是以江苏无锡厂家生产的为主,各销售点仅剩少量广东东莞厂家生产的库存电动车,且均为“旧国标”电动车,因现在广东东莞厂家生产的电动车没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所以自今年4月起,各销售点改变了销售策略。

两家销售点的销售人员都向记者表示,不管是江苏无锡还是广东东莞厂家生产的电动车,其质量都是符合国标的,且都具备产品合格证,因为两个厂家都是同属一个集团旗下,其所生产的同一类型电动车,在生产工艺、要求、材料等方面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江苏无锡生产的电动车列入了《目录》,而广东东莞生产的电动车没有。

在暗访中,记者向销售人员表达出购买广东东莞厂家生产的电动车的欲望,但也表示了担心——该车配备的产品合格证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到交管部门上牌。对此,两个销售点的销售人员均向记者坦言,销售点可以免费帮更换一张新的产品合格证,且该证显示的生产厂家是江苏无锡的厂家,这样就不用担忧了。

虽然销售人员一再承诺可免费更换产品合格证,但记者还是担忧更换的合格证会被识别出来。对此,销售人员信誓旦旦表示,更换的产品合格证与出厂配置的几乎一样,有厂家公章,且车架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完全一致,只是生产厂家名称变了,可以说基本无法辨别。“此前,我们也帮不少在这里购车的顾客更换了合格证,听说也顺利在车管部门上了牌,所以不用担心。”其中一名销售人员说,“合格证上记载的内容都是用打印机打出来的,我们现场就能操作,用不了几分钟就能完成,至于最终能不能在车管部门上牌,就看个人情况了。”

销售人员出示其中一台广东东莞厂家生产的电动车配置的产品合格证,并表示红框内为打印内容,商家可自行打印。

销售点商家能随意给产品更换产品合格证?商家这种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就此,记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求证。

管理部门:暂时无法认定经销商行为违规,需作进一步调查了解

据悉,产品合格证是指生产者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者合格印章。这是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识义务。产品在进入市场流通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同时应配备产品合格证,而该产品合格证由产品生产厂家出具,且一件产品只对应一张产品合格证。

针对本次个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该品牌电动车经销商先后向消费者提供了两张不同的产品合格证,但就当前情况来看,还不能直接认定该经销商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的嫌疑。因为,首先无法确认这两张产品合格证是由经销商私下出具;其次经销商售卖的电动车确为该品牌电动车集团旗下的生产厂家所生产,并具备产品合格证;再者两张产品合格证上所记录的信息仅生产厂家名称不同,其余信息均相同,如唯一的车架编号、电机编号等,且产品合格证各项信息齐全,证明该证有效。

“之所以会出现经销商先后向消费者提供两张产品合格证的现象,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之一,可能是因为其生产厂家内部管理混乱导致,譬如错配错发等,但这并不足以认定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是认定经销商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的嫌疑或消费欺诈行为。”该负责人补充说道。

至于该经销商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嫌疑或消费欺诈行为,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相关经销商作进一步调查了解,以便对其行为作出准确的认定,如查明经销商确实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嫌疑或消费欺诈行为,则依法依规对涉事经销商作出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前,应主动向商家询问车辆信息并仔细辨认,确认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超速超标情况,是否能够入户、上牌等信息,此外,在正式购买后,应向商家索取齐全有关的凭证,如发票、合格证、说明书等。当消费者认为自身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其可带齐相关单据、发票等材料到辖区市场监督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局管理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投诉举报,还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文字:张超浩

编辑:黄东莹
 
老旧小区改造初展容 ...
梧州市欢庆广西三月 ...
粤桂青少年在梧参加 ...
持续推广志愿服务
民族一家亲歌舞迎佳 ...
春日美景
烟雨朦胧 景色如画
清明祭英烈
港口码头装卸忙
斗茶大赛火热开启
创春种经济作物
2024年苍梧县六 ...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
梧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8001990号 梧公网安备:450400000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420100001
梧州零距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梧州零距离网”的所有作品,任何媒体转载须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梧州零距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