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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今年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低保每月增加近百元
2019-08-13 08:45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梁展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 为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贯彻落实自治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日前,我市根据有关规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重新划定市本级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调整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梧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市十四届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梧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7元调整为6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853元调整为4500元。

低保的提标,有利于将更多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据统计,新的补助标准将惠及梧州市约17万名农村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以及1万多名城市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为此,全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同比增加4000多万元。

同时,市本级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重新予以划定。2019年,市本级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87元,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057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再次调整,有利于准确界定城乡低收入群体,更好地开展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相关社会救助。 (梁展)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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