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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
两轮车也不可醉驾酒驾
一些市民对“喝酒不开车”有误解,以为只是针对四轮机动车的驾驶员

2019-11-11 16:56   梧州日报   记者 全淦枚

梧州零距离-梧州日报记者 全淦枚

众所周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不少人认为,酒驾、醉驾只是针对四轮机动车驾驶员,与两轮车无关,但实际上机动两轮车也是不可酒驾、醉驾的。

据悉,为了全力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近段时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辖区各大队开展常态化夜查行动,加大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这其中包括摩托车、两轮电动车等两轮车辆。

近段时间,市交警支队在我市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两轮车进行查扣。 (市交警支队供图)

记者调查:一些市民对酒驾醉驾有误解

“喝酒也不能开两轮车?”“酒驾不是只针对汽车的吗?”记者走访发现,有市民对酒驾、醉驾存在着错误的认识,误以为严禁酒驾、醉驾的对象只是开四轮车的司机。但实际上酒驾、醉驾的含义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常见的机动车有汽车、摩托车、机械车等车辆,可见摩托车等两轮车也在酒驾、醉驾的规管范围内。

记者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存在两轮车酒驾、醉驾的情况。今年9月28日24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在新兴一路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中,一名驾驶员驾驶了一辆临时号牌为“梧州0×××5”助力车被大队民警查获,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出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月1日23时53分,一辆摩托车在苍海大道往龙圩方向行驶的途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大队的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驾驶员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月5日19时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在辖区兴悦酒店对开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当场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1月3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等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两轮车进行查扣……

市交警支队:开车勿贪杯

据悉,为了市民的平安出行,市交警支队一直都有整治行动,会定期或不定期在我市各路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严查酒驾是市交警支队近段时间的整治工作内容之一,市交警支队各大队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以市区重点道路、涉酒场所周边道路等为重点,采取不定点设卡围栏式、拉网式、铁骑快捷突击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夜查行动,加强酒驾查缉力度,始终保持严查酒驾的高压态势。其中,包括对机动两轮车的酒驾、醉驾整治。

市交警支队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市民应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郑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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