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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店未进行反食品浪费提醒     我市开出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
时间:2022-01-07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作者:记者 罗枚 通讯员 陶思良 编辑:徐慧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罗枚 通讯员 陶思良)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没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万秀区一家餐饮店收到警告处罚的行政处罚罚单。这也是我市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于2021年4月29日正式施行,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由于涉事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万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该餐饮店作出警告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此,该餐饮店负责人当场表示会严格按照《反食品浪费法》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努力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今后将加强对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相关工作的检查,联合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的知识,并印发宣传标语,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