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 (记者 吴蓝天 通讯员 莫晓健 李政希)今年,我市继续施行《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但连日来,长洲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仍然不断发现有市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果,该局在春节期间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并持续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从1月31日至今,该局累计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32起,罚款32人。
据《条例》规定,我市环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东互通、城东互通至苍郁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维合以内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的城乡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