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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设定报销起付线及费用报销比例
时间:2022-02-22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作者: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吴业明 编辑:徐慧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吴业明)2月18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2022年梧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起付线由去年的8000元/年调整为10000元/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推行大病保险,将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其中,保障对象为参加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了当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据悉,大病保险设定报销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进行调整。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年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承保保险公司按赔付比例和超额累进制计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根据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实行动态调整,2022年起付线金额为10000元(特殊人员5000元);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保险额度设封顶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特殊人员不设封顶线);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及医疗费用额度分别为40%到80%不等(特殊人员提高10%)。

市医保中心提醒,居民可通过到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医保经办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等方式办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