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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细则》 何时出台
时间:2022-06-08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作者: 编辑:陈虹熹

问题:根据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早已于一年前出台的相关文件,梧州市发改委应该会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在一年内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完成《梧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制订工作并报市政府审定。待《细则》出台后,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将按《细则》规定执行。

但至今未见发改委的这份《细则》出台,请问此项工作什么时候可以完成?

答复:目前,我委已会同市住建部门根据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制定出了《梧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细则》),并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在《细则》生效之前,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原有的价格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无需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经营服务企业与消费者双方按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执行。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做好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自愿消费。《细则》生效后,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将按《细则》规定执行。

如对相关政策还不清楚,请拨打我委价格管理科电话0774-3820848进行详细咨询。

(市发改委网络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