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6号)和《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梧人社字〔2022〕57号)规定,从2022年5月起对我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现将费率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用人单位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参保所在地社保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公示期: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
监督电话:0774-6029125。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