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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力度加码!新一波惠企政策来袭!
时间:2022-06-17 来源: 作者: 编辑:陈虹熹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就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问题明确了实施办法。下面为大家解读最新助企稳岗政策。

重磅1: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缓缴范围】

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以下简称“5个特困行业”)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

2.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行业名单见文末)。

3.全区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期限】

1.5个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调整为2022年4月至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2.缓缴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3.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

参保单位可一次或多次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费款。

【适用条件】

1.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适用条件不变。

2.17个困难行业企业,应符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状态等条件,具体规定如下:(1)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2)申请缓缴月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3)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亏损按照企业财务报表确认。

3.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需同时符合条件以下条件:

A.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含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市、区);出现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管控区域或发布“停工停产”“足不出户”等政策的县(市、区)。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状态:(1)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2)申请缓缴月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3)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亏损按照企业财务报表确认。

【申请方式】

5个特困行业:《特困行业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份。

重磅2: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

【补助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市的所有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5个特困行业所有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名单。僵尸企业不在补助对象之列。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参保单位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按参保单位受疫情影响当月的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发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5个特困行业按参保单位6月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发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参保单位只能享受一次。

【补助方式】

我市积极采取“免申即享”模式发放补助。

【执行期限】

上述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重磅3: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助对象】

对招用毕业年度(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助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即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毕业生的身份企业只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其他企业不能重复使用。

【申领方式】

招用毕业生的企业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材料包括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及花名册,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执行期限】

上述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63号三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74-6029766、0774-6029100(缓缴政策)、0774-6029080(留工扩岗补助政策)

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

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社会工作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来源:梧州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