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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托育机构健康发展
我市降低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时间:2022-06-22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作者: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董成毅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董成毅)6月17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印发《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参照居民生活价格政策执行。

《通知》表示,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用电价格将按照相应电压等级居民生活用电合表户价格执行;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的1.1倍执行;用水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1.05倍执行。经市发展改革委测算,实施上述支持政策后,我市托育机构经营成本将明显下降,其中水费支出下降约20%,电费支出下降约20%,管道燃气费支出下降约40%。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只需向当地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交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广西托育机构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核实后自确认受理次月起执行。相关手续每两年续办一次,逾期未办理的,不再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上述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该委将加强协调力度,督促各供水供电和管道燃气企业积极主动多渠道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实实在在支持托育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