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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造后“脏乱差”重现
社区居委会提议:成立业委会实现业主自治是解决之道
时间:2022-06-27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作者: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枚)近日,有市民反映,万秀区翠微山庄小区在改造整治结束后,脏乱差现象重新出现,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破损,车辆停放混乱,道路垃圾无人清扫。居民希望有关部门再次进行治理,让小区环境变好。

翠薇山庄小区车辆无序停放,垃圾到处散落堆放。西江都市报记者 罗枚 摄

6月21日,记者来到翠微山庄走访看到,小区大门无人值守,车牌识别系统也没有启用,走到上坡岔路口平台,在垃圾桶旁边堆放了不少落叶和杂物,垃圾桶后方的空地也堆放了许多大件垃圾,小区内随处可见细细碎碎的垃圾散落在地上。同时,小区内还存在车辆无序停放的问题,大部分的车辆随意停在路边或者住宅楼前的空地。

刚买菜回来的黄阿姨告诉记者,翠微山庄目前没有物业管理,除了定点的垃圾桶内的垃圾有专人每天运走外,小区的其他方面都无人管理。小区道路上的垃圾无人清扫,堆放在平台上的大件杂物、垃圾无人运走。“之前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栽种的花草也是种了之后无人打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管理问题,改善小区生活环境。”

小区居民冀婆婆说:“小区里的停车场小,有不少司机会把车随意停放在空地或者斜坡道路旁,容易影响交通。有的司机甚至把车停在居民楼上下的楼梯前,居民难以通行。”

对此,富民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翠微山庄此前经过老旧小区改造后,道路已平整铺设了沥青,每栋居民楼的大门也重新安装,当时小区环境得到一定的提升。关于居民反映的问题,由于该小区无物业管理,所以环境得不到维持。对于小区道路整洁的问题,社区会不定期组织“双报到”单位党员志愿者进行卫生清理。针对小区的综合管理问题,社区建议居民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委会,真正实现业主自治,解决无物业管理所产生的各项问题,同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

市政协委员梁理宁建议:

居民是小区的主人,老旧小区由于无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环境卫生差、车辆无序停放等问题,居民应当发挥主人翁精神承担管理的责任,自主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

业主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委会,并根据自身需求召开业主大会,依法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以此改善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在筹建业委会期间,社区可进行积极引导和提供协助。自己的家园要自己担起责任,期待依靠外部力量无法彻底解决小区管理问题,希望小区居民能积极响应,齐心协力,推进做好小区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