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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
群众遇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可向12345热线举报
时间:2023-02-06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作者:记者 郭俊杰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郭俊杰)为加强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提高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通行和安全疏散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我市近日出台规范性文件《梧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破解消防车通道监管难题,为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规定》共21条,详细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单位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推动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的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格局。《规定》指出,消防车通道是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和居民住宅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车取水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车通道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规定》要求,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级行政辖区内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负责本单位消防车通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规定》强调,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或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经职能部门认定后产生的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梧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