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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实现新突破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时间:2023-03-24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作者: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黄晓明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黄晓明)3月2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部门获悉,灵活就业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就可以参加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规定享受与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同等的参保缴费、待遇报销和医保经办服务。截至2023年3月,我市已有12300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比上年同期同比增加12.9%,其中含户籍为非本市辖区户籍的灵活参保人员1000余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实现新突破。

据了解,2023年1至3月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续费期。按相关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逾期未缴纳的,将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之月起计算,第3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因此,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在3月31日前缴纳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3718.2元,参保类型有两种。一是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缴费比例为9.5%,月缴费金额353.23元(4238.76元/年),每月门诊划入为74.36元。二是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缴费比例为6.5%,月缴费金额241.68元(2900.16元/年),无门诊划入。值得注意的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必须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90元/年;新参保及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费之月计算,第3个月开始享受住院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线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等办理缴费;线下可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到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专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