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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保健费怎么领取
时间:2023-06-02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作者: 编辑:陈虹熹

网友提问:独生子女父母不是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吗?我家就是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年领了一次,之后就没有领过了。请问是这样的吗?在别的省份父母双方都能领到,而我领的那次只有一方能领取。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6年1月1日零时前),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取该证书当年起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一百二十元,并按照下列途径支付:

(一)夫妻双方在不同单位工作的,由各自所在单位分别支付百分之五十;

(二)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由该单位全额支付;

(三)夫妻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该单位全额支付;

(四)夫妻双方属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区人民政府支付;

(五)夫妻双方是农村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支付;

(六)夫妻双方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区人民政府按照比例或者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