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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变动可只转户口不转医保社保吗?
时间:2023-06-16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作者: 编辑:陈虹熹

网友提问:因为工作原因,我想把户口迁到云南,但为了避免麻烦,社保关系和医保关系不转过去可以吗?因为计划10多年后我还要回岑溪生活,目前也有农村房产。

岑溪市网络发言人回复: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岑溪市医疗保障局的答复转发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您的户籍转移没有直接的条件关系,你在哪里办理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就留在参保地。如您把户口从广西岑溪转到云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暂保留在岑溪,继续在岑溪市参保缴费即可,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需办理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目前按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执行。当你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则需要按确定待遇领取地办理相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即可。主要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根据医保办发〔2021〕43号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