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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7月底前调整到位
惠及全市17万名退休人员
时间:2023-07-26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 作者: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吴茵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吴茵)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7月25日,记者从市社保部门获悉,根据社保部门统计,本次调整将惠及我市17万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约3.8%,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悉,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调整标准为:

定额调整,按人均29.2元/月增加;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0.6元,二是按本人2022年12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24%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适当倾斜,包含高龄倾斜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未到达我区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高龄倾斜计算办法举例如下:退休人员李某,1952年12月出生,至2022年12月其年龄为70周岁,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0-69)×2=2元。

退休人员刘某,1946年5月出生,至2022年12月其年龄为76周岁7个月,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6-69)×2=14元。

退休人员张某,1942年12月出生,至2022年12月其年龄为80周岁,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9-69)×2+(80-79)×3=23元。

退休人员王某,1940年9月出生,至2022年12月其年龄为82周岁3个月,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9-69)×2+(82-79)×3=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