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APP梧州零距离
梧州零距离网 > 聚焦梧州 > 正文
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报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扩面
时间:2023-08-14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作者:记者 甘沁雨 通讯员 李柳萍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甘沁雨 通讯员 李柳萍)近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将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其中,《通知》要求小学每生每年按照5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初中每生每年按照625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每年9月份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进行申请。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的一项学生资助政策,分寄宿生和非寄宿生两类。此前,广西非寄宿生只覆盖到脱贫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后我市将有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益。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为了全面落实落细新政策,我市将做好宣传、认定和监管三项工作,积极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积极协调乡村振兴、民政、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持续做好信息共享与比对工作,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按规定严格落实学生资助财政支出,确保春季、秋季学期的生活补助分别于当年5月30日前、11月30日前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