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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信息纠正如何办理
时间:2023-11-06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作者: 编辑:陈虹熹

网友提问:本人长期工作在外地,于1993年结婚,最近办理一些业务需要证明夫妻关系。但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发现结婚证件号是15位数,与当前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因此在办理业务时被驳回。请问怎么纠正结婚证信息?

市民政局回复:您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使用的不一致,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梧州市内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并提供以下材料: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由当事人书面作出查档情况说明,并提供下列其中两项材料原件证明婚姻关系:①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或者户口簿上曾经记载为夫妻关系的材料;②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③两名近亲属作出的当事人为夫妻关系的声明(近亲属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④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凭证;⑤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存档的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⑥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关系凭证材料。

有档可查但原始档案信息与当事人现在使用证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由当事人书面作出情况说明,并提供以下其中两项材料原件:①户口簿上曾经记载当事人使用过与原始结婚档案一致信息的材料;②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当事人使用过与原始结婚档案一致信息的人事档案复印件;③两名近亲属作出的当事人使用过与原始结婚档案一致信息的声明(近亲属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④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出具的记载当事人使用过与原始结婚档案一致信息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⑤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使用过与原始结婚档案一致信息的证明材料。